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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南的人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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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的人文故事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5-27 10:44:00

                 

                                              ------- 大话“湖湘文化”


   “湖湘文化”的立名,真正见诸大众媒体,是在2000年以后才出现的事情,在这之前,也就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在湖南的高管层虽也有“湖湘文化”的提法,但那时“湖湘文化”的内涵和今天见诸大众媒体的内涵是有质量上差别的,说白了,那时“湖湘文化”的内涵还不过是宣传部门管辖的文化产业而已,比如电视广播,报业戏剧等。而今天所说的“湖湘文化”,则是一种足以影响整个中华文明的区域性历史文化形态,也就是说,它的正式立名和定义是在二十一世纪初。

   当然,这种提法和定名是有着充足理由、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至少,湖南人是自知之明的。虽然“文化”二字近年来被普遍泛用,可“湖湘文化”的提法无论是在范围和级别上都是够份量的,并且,在中华文明历史中也是站得住脚的。但这种挤身于中华文明大殿堂、甚至还要展现于世界民族大殿堂的湖湘文化,是否有它足够的体面和品位呢?

    这里,我们当然要给它一个全面的研究评估和客观分析,这既是一个认识了解中国国情,又是一个认识湖湘本土、更是一个认识了解我们自己的过程,自然,其分析研究的方法也就只能由表及里,抽丝剥茧的方式进行;

  我们先对“湖湘文化”四字作一个表面的定义;所谓“湖湘”,从字表面来看,具体就是指洞庭湖和湘江,我们通常称的“三湘”,也是湘江的上中下三个部分;漓湘、潇湘和蒸湘,后因湘江流域的文明在湖南境内占主流地位,故整个湖南都简称为“湘”。而今天湖湘二字合起来称,也就是“湖江”,与通用“江湖”一词比较起来,是一种倒装。至于“文化”二字,随着今天词义的扩大,如果前面冠以地域的名词,其内涵已经是一个地域人们的生活方式了,通俗一点讲;就是一个地方的人在文明基础上的一种活法。那么, “湖湘文化”表面定义也就简单了,即;洞庭湖、湖南人在文明基础上的生存状态与生活方式。

   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字面定义,却表现出湖湘文化的三个特征;1.湖湘文化是以水为背景或者说为环境的的文化。2.湖湘二字是中华通用词“江湖”的倒装,从而折射出湖湘人某种对待传统逆反的性格。3.湖湘地域的生存状态或生活方式与中华其他地域的生活方式有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和特色。但要认清证实这三点,还必须从湖湘文化的祖宗------楚文化说起,

   下面,我们便以白话的形式来展开《湖南的人文故事》-----大话“湖湘文化”;




                                          一,楚文化的兴起


   湖南自古属楚,这是不存在争议的事情。但早期的楚文化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呢?因此,在大话湖湘文化之前,我们对楚文化作比较归纳性的了解是必要的,

   楚文化的形成或者说起源,应该说还是起始于周朝初期,这之前虽然也以长江文化的生存形态存在,但由于缺少史料,或者说还没有现代人可理解的文字和语言,再肯定一点说;那时还不叫“楚”,因此,我们只能把楚文化的起源设定在周朝初期,即公元前1042-前1020之间,这个时候,成王年幼,其叔周公姬旦摄政当国,武王的旧臣管叔、蔡叔不信任周公,挟殷商后代武庚一起作乱反叛,周公奉成王之命东征讨伐,在一次局部战争中,周公落败,匹马单兵逃入深山,被山人熊丽所救,并敬之如上宾,周公大感其德,平定叛乱后回朝后诉说此事,感动了周成王,于是周成王要对熊丽进行封赏,山人熊丽救助落难的姬旦,本是出于楚人助人为乐的善良本性,也并非知是周公才救,因此,父子二人拒绝封赏,于是,成王便封熊丽之孙熊绎;“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後嗣,而封熊绎於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阳”(实际上是男爵,贵族中最低的爵位,在丹阳今枝江县,享受子爵50里封地面积),称为“楚君”。这个“楚君”,就是可查资料“楚”的最早定名和来源。

   但这个“楚君”,由于此是周朝才建立,《周礼》还没有制定完善出来,按当时黄河平原“华夏”文明的标准来说,这是一次破格的封赏,之所以定名为“楚”,是因为当地居民在山林或树林下面行走的意思,既有山野之地落后的意思,也是楚文化起源时较为准确的人文状态(我们甚至怀疑,这就是熊丽在山林下救落马周公的形象造字)。那么,这样看来,楚文化最早形成的形态是以山为环境的文化。

   熊丽之孙熊绎既然被周成王封为“男爵楚君”,按西周当时的规定,到成年之时就应该“入朝事王”,这既有人质的意味,更是政治学习培训的需要。与楚子熊绎一起“入朝事王”的还有鲁公伯禽(周公姬旦之子)、卫康叔子牟(周太王之孙)、晋侯燮(晋侯唐叔虞之子)、齐太公子吕伋(姜太公之子)俱事成王。然而,周成王执政后,在制礼作乐,规划各项规章制度时,却把“楚”规划在了非礼仪之邦的化外之地,更具体的说,楚在西周周时期的地位还没有资格进入“华夏”,不能享受华夏礼仪的教化和其它的政治待遇。而熊绎能够与那些“太子”们同时学习事王,全是因为祖父熊丽以楚人的待客之道无意中碰上了贵人所积的阴德,不然,以熊绎山野小子的身份是没有资格与这些太子们在一起“入朝事王”的。这是质朴的楚人熊丽之辈做梦也不可能想象到的;周朝华夏礼仪文明的进步和先进,竟然包涵着这类严格的等级体制和不可逾越的等级观念,所谓进步,就是把人严格的按等级分开,实行等级制约,这在还处于原始农业状态下的楚地是很难理解,也是难以接受的。


   但这里应该说明的是;这倒不完全是周王朝中原文化的自大和等级阶层隔阂,这是因为黄河中原地区的诸国在商朝中后期的灌溉农耕文明发展中,有了共同的经济联系和文化语言,此时周边的部落和地区,相对的还处在原始的自然经济状态之中,在经济、文化上很难有共同的融合点,就象《礼记·王制》上记载的:“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

   在《礼记·王制》上,楚国地区被定名为“蛮”,而当地楚人的生活和形态被描写为;额头上雕刻着花纹,大脚趾由于不穿鞋象熊掌一样往旁边裂开,并且象野人一样吃着不用锅火的生食。

   这种描写是不是不真实和刻意的丑化?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中原文化中有一种自大和以我为中心的高傲心态,比如,说自己叫中国,礼仪之邦,称别人叫夷、蛮,看不到别人的进步和先进等。但、在这里我却不以为有这种自大的心态和对周边少数民族的歧视,这种描写应该是真实的,因西周时期,是一个讲究礼仪为上的时代,天子对诸侯国的行政管理没有行政制约,而采取礼仪教化、自我约束的管理方式,这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而西周时期就硬是用这种礼仪制约的方式管理了天下近五百年,说是“礼仪之邦”,并不是一种自夸和自大的作为。至于称周边地区称为夷、蛮、戎、狄,也不是对东南西北少数民族和分散部落的歧视和蔑称,这些名称都是根据东南西北少数民族的环境特点和生活形态而准确的定名,比如东夷,就是根据东部水流迂回曲折的形态而定性,南蛮,则是依据南方多丝状有毒的蚊、蛭、虫、蛇、蜈蚣等而定名,这也是北方长期以来对南方不适应甚至会死人的“瘴气”,西戎,则是獒犬、牦牛、骆驼等动物,北狄则是火燎马羊肉吃等形态。这些称呼和命名,是很恰当和准确的,之所以说它不是歧视的蔑称,还因后面有这样的记载;通过翻译“达其志,通其欲”,而天子对各民族“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在礼仪的教化下,中国与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五方之民”共为“天下”,形成同居“四海”的统一格局。

   其实,当时西周对华夏周边这些地区实行“一朝两制”、分而治理的政策,东、西、北等三方的民族和部落都不认为有什么不妥,更感觉不到有政治歧视的意味,甚至还认为周天资采取的:“蛮夷要服,戎翟荒服”的朝贡政策是对偏远地区的一种照顾。所谓“荒服”,就是只需一世一次来朝“王事天子”、不扰边鄙就行。事实上,这也是周王朝礼仪治天下,对偏远落后地区采取的优惠政策。当然,“一朝两制”、分而治理政策的另一面,就是严格按周礼仪的要求实行奖罚封赏,这些周边的偏远地区也就享受不到了。

   对这种“一朝两制”、分而治理的朝政,当时周边大一点的民族和部落,比如秦、越、吴等,都认为这种朝政很合理,秦更是积极主动向周天子靠拢,大量为周天子提供战马和驯马员与车夫。吴、越等国也是积极向朝廷讨好示谢,进贡美女与兵器,并与华夏诸国搞好关系。其它的周边部落与民族,对此更是没有异议,还是照常我行我素。但惟独楚子熊绎对此却感到受到了政治上的不平等待遇和歧视,认为把自己视为“蛮夷之邦”,是周朝的岐视政策,原以为自己被“封以子男之田”是和诸侯国一样的爵位,后来才知道周王室的伙夫都是这个爵位,有点象西游记中孙猴子被玉帝封的“弼马瘟”差不多,更有甚者的是;“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熊绎与这些“太子党”们同时为王室效力办事,事后享受的封赏待遇却有很大的区别,因这些人都在“候”以上的爵位,于是,熊绎把这种不满的情绪带回了楚地,在几次要求周王室加封不果之后,其子孙遂不理会周朝礼仪“不扰边鄙”的规定,开始了对周围部落和群蛮小国的吞并,并逐步使自己强盛起来。当然,楚地的这种公然不理会周礼制度的扩展也引起了周王室的不满,为了消除潜在威胁并获取荆楚地区的铜,周昭王(成王孙,西周第四代天子)曾三次率师攻楚。十六年,昭王亲率西六师南征。越过汉水,东夷,南夷臣服来见的有26邦国,胜利而还。十九年(约公元前960年),第二次攻楚,被楚军击败,西周六师丧失殆尽。同年,昭王率师第三次攻楚,回师汉水时,因船坏,昭王落水淹死。

   可能当时限于文字制作的艰难,只记载了这次历史事件,且用字非常遮掩,《史记·周本纪》:“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但这在西周礼仪治天下的时期,却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楚人不遵礼制,率先兼并周边小国,并与周王室分庭抗礼,将“天子”淹死在自己的地界内,且尸首无归,这在中国,无论是在礼仪治天下的当时还是强者为王的后期,都是一件是天下震惊、难以容忍的大事,自然,这件事情的结局是周王室无能力再来率兵征剿,而楚国也因惹出了通天大祸,从此变得收敛一些,但周王室的权威和礼仪的秩序也因此受到了严重挑衅,西周王室经过此次事迹之后,便开始出现衰败的迹象,而这种衰落的直接原因竟然是“化外的南蛮”楚人所引发的,楚人在周朝和华夏的地位,不得不使天下刮目相看,楚地从此后便引起了中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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